来源:齐鲁网
2017-03-11 09:51:03
齐鲁网烟台3月11日讯(龙口台 吕宁 曲林)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近日,龙口市政府安委会发布通知,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活动自3月8日开始,至4月6日结束,分任务分解、工作落实和督查总结三个阶段推进。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层面,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层面,把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业务工作总体布局,不断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推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把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试生产、验收等环节安全关,从根本上解决责任边界不清和失控漏管的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层面,采取企业自查、部门和属地互查、安监局执法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和现场检查制度,通过岗位技能培训等软性提升和绩效奖惩等硬性约束,切实保证一线人员履行好岗位责任,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体。
通知要求,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承诺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政府、部门、企业内部各层级各岗位签状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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