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8 15:06:05
工作人员为职工办理转院手续
齐鲁网烟台5月18日讯(龙口台 吕宁 曲林)近日,记者从龙口市人社局社保中心获悉,该市职工因办理转诊、异地居住、异地工作或急诊入院情况,在全省范围内166家省平台联网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即时结算。
随着省平台联网系统的不断完善,患病职工通过办理转诊转院、异地急诊、异地安置等相关手续均可实现省内联网结算,缩短了手续办理时间,减少手续办理流程,方便了患者省内就医。
据悉,联网结算之前,职工异地就医出院时需自行承担费用,再回参保地进行审核后,才能报销费用,报销手续多,时间长。如今,龙口市已与省内166家医院联网,在联网医院内就诊时,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相关手续并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联网后,出院结算时即可结算报销,个人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
链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咋结算?
转诊住院起付标准:一个医疗年度内 首次住院为 700 元,第二次以后为 300 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 25%,统筹基金支付 7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 20%,统 筹基金支付 80%;城镇居民个人负担 40%,统筹基金支付 60%。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13%,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 87%。参保人员在省内发生的符合急诊住院的费用,联网结算时执行转诊政策规定。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一个医疗年度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为 500 元,第二次以后为 200 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首次为 400 元,第二 次以后为 150 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 18%, 统筹基金支付 82%;退休人员个人负担 13%,统筹基金支付 87%;城镇居民个人负担 35%,统筹基金支付 65%。二级及以 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 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 15%,统筹基金支付 8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 10%,统筹基金支付 90%;城镇居民 个人负担 32%,统筹基金支付 6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 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8%,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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