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13 10:09:07
规范出庭
齐鲁网烟台7月13日讯(龙口台 吕宁 曲林)“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对辩方当庭提交的符合证据要求的材料,在质证时带有偏见、先入为主,不能客观公正的建议法庭予以采信,今后应予以改正……”这是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吉连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庭审发表的评议意见。
今年以来,龙口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提升公诉干警的出庭公诉能力,在严格按照《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保证“手眼身法步”标准到位的基础上,强调内修“精神气力功”。为完善出庭质量考核评议机制,加强对出庭活动的跟庭考察,检察院紧密结合省院实施方案,将每周四设为“听庭评议日”,由分管领导带领公诉部门全体人员对当天的庭审进行评议,将“听庭评议”专项活动引入了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评议过程中,评议人从文书质量、讯问询问、归纳分析、质证法庭辩论、出庭规范、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逐案填写《听庭评议表》,同时发表评议意见,对当天的庭审案件进行总结评价。今年1-6月份,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共对46起案件进行了评议。为充分发挥“听庭评议日”的效果,突出优秀庭审的引领示范作用,该院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按照《听庭评分表》《听庭评议表》的考评打分,综合考虑案件社会影响程度、庭审难易程度等因素,最终评选出刘某贪污、受贿案、欧阳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等优秀公诉庭4件。
“法庭庭审是没有硝烟的战场,如何提升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挑战,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我们针对公诉队伍年轻化的特点,通过设立听庭评议日,有效提高了当庭指控犯罪能力,在全科形成了敢打敢拼、人人争先的精神风貌。”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丛姝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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