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14 10:37:07
齐鲁网烟台7月14日讯(龙口台 吕宁 曲林)近日,龙口市环保局公布《6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对20家非法排污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其中一家企业被罚款21万元。
记者在公示表上看到,上个月,龙口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建设5%高效氯氟氰菊酯、25%硝磺莠去津悬浮剂和200g/L草铵膦水剂项目并投入生产;无有效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排放有机物废气对附近树木造成影响;空原料桶露天堆放等多个违法行为,做出责令停止新增项目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的重罚。润扬化学公司也是本次受处罚企业中罚款金额最高的企业。另外19家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违法事实,均被责令停止生产,并进行了罚款。
龙口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增加环境执法的透明度,增强企业和市民的环境守法意识,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今后,除了加强对企业日常的监管外,还将接受群众举报,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且将违法企业信息和违法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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