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06 09:49:07
齐鲁网烟台7月6日讯(牟平台 唐鹏鹏)近日晚,牟平交警大队四名民警在大队长的带领下,夜查巡逻在辖区的滨海路上。19时25分,民警发现前方一辆行驶的小型越野车号牌存有很大疑点,遂加速超越吉普车,并将该车拦停。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只出示了驾驶证,而没有出示车辆行驶证。民警随即运用“警务通”对其驾驶证进行了比对,发现该驾驶证系一伪造的假证。尔后,民警又通过“警务通”对越野吉普车的号牌进行了比对,最终证实该车系挪用的号牌。民警连人和车带至牟平交警大队予以进一步审查。
经审理查明,驾车人魏某,男,现年25岁,系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某村人。其2014年9月30日,曾因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同时,其驾驶证被牟平交警大队一次性记满12分。对此,魏某依法理应参加学习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领取驾驶证,但魏某至今未参加学习和考试。 据魏某交代,2014年被记满12分之后,因未及时参加学习和考试并领取驾驶证,其一直处于无证状态。在此情况下,魏某心生歪门邪道,通过微信微商花150元钱办了个假证。2017年4月份,魏某又在网上从龙口市购买了一辆倒手的越野吉普车,随车号牌为挪用号牌。假证、假牌到手后,魏某一直违法使用至被查获。 魏某的交通违法事实查明后,牟平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魏某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元罚款;对魏某使用其它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2000元罚款的处罚。目前,魏某已被送至烟台市牟平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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