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08 14:32:03
齐鲁网烟台3月8日讯(通讯员 刘飞艳)为深入推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2月21日,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保健食品经营业户行政指导会议,对莱山区大中型商超、药房连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企业、重点保健食品销售业户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指导和集体约谈。
会上,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精神,通报了典型案例和近年来保健食品抽检情况,详细分析前期检查存在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解读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提醒告诫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强调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守住底线。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树立 “三个意识”:一是质量意识。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产品,确保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产品“溯源”要求;二是守法意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做到不虚假、不夸大宣传产品功效,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三是标杆意识。树立信用自律意识,争做行业先进和典型。
山东立健药店连锁等企业做了表态发言,34家与会企业签订了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与诚信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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