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7-01-16 19:36:01
记者日前从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烟台市年内将尽早出台实施《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并研究制定新一轮保障房配租方案。去年以来,烟台市中心区已累积备案保障房登记家庭2.45万户,1.54万户家庭获得了住房保障资格,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趋于常态化,廉租房整修工作也已全面完成。
申请保障房简化为两张表格
去年以来,烟台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保障模式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探索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研究制定了《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待政府审议后出台。
住房保障年审流程同步简化,会同市公安、民政部门出台了《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实施细则》,建立了诚信申报和部门联审相结合的动态复核机制,将原《年度复核档案册》简化为一张《诚信申报表》和《变更登记表》,大幅度压缩了住房保障申报手续和办事程序。
截至去年11月,烟台市中心区已累积备案保障房登记家庭2.45万户,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已有1.54万户家庭获得了住房保障资格。年内共为1.55万户家庭办理了年度复核手续。根据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任务,2016年计划新增租赁补贴1500户,到年末租赁补贴家庭达9500户以上。
保障房装修筹集方面。去年按计划同步推进2个项目保障房源装修。其中,锦绣家园项目426套保障房已经装修完毕并且验收完成,10月份已经向社会全部配租。新回购的锦绣新天地项目325套保障房,装修设计工作已完成,将按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确定3家维修单位对廉租房进行整修
保障房后期管理也得到了全面强化:通过报财政预算、会计师事务所测量测算、评审中心审定预算清单、政府采购办公开招投标等程序,投资80余万元,确定三家维修单位全面对廉租房进行整修,目前整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同时,组织廉租住房年度复核。组织委托廉租房管理单位,开展了入户调查。经复核,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671户家庭重新签订了廉租住房合同,并按要求收取房租;对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但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25户家庭进行了保障方式的转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需清退的家庭30户,正在进行逐步清退。
已购经适房协同把关和上市交易工作方面,根据《关于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购买其他住房行为协同把关的通知》文件规定,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审批工作,全年为107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办理了上市交易手续。
新一轮保障房配租方案正在研究制定
今年,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争取尽早出台实施《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启动《烟台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适时调整住房保障收入标准;同时,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常态化申请审核和复核工作,在严格按政策审核把关的同时,优化服务流程,及时办理租赁补贴手续,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此外,还将研究制定新一轮保障房配租方案,具备条件后将新房源全部配租,满足群众对租房的需求。
住房保障项目方面,年内将继续做好锦绣新天地保障房的装修监督监管工作,按照装修严把材料进场关、施工关,督促施工及监理单位保质保量早日完成装修工程,经验收具备条件后及时将新装修房源向社会进行配租,满足房困家庭的需求。
在保障房配套措施方面,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做好各物业公司与住户间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维修费用的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利用管理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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