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12 09:42:02
齐鲁网烟台2月12日讯(烟台台 李子金 通讯员 毕英华) 记者从烟台市芝罘区城管局环卫处获悉,芝罘区内企事业单位(含外地驻烟单位、大中专院校、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2017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将于2月13日全面展开。
为保证足额、及时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芝罘区城管局环卫处将派收费人员上门进行收费。收费人员统一着装,携戴工作证,开具《垃圾处理费合同》和《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无法定理由和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并应及时缴费。
若企事业单位当时不能缴费,环卫部门将送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书》,请有关单位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生活垃圾费管理办公室缴费。逾期不缴费的单位,环卫处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望各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确保生活垃圾处理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