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2 09:56:03
齐鲁网烟台3月2日讯(烟台台 李子金)自3月1日开始,烟台正式实行“持敬老卡优待乘车”政策,此前使用的老年证不再作为优待凭证。记者发现,经过5个月的过渡期,新政实施首日,乘公交车的老年人大多能自觉出示敬老卡。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老年证退出优待凭证行列,但持证人仍可享受医疗、津贴、购票等多方面福利。
上午9:30左右,一辆19路公交车抵达位于芝罘岛西海岸社区附近的终点站,停车之后,驾驶员王师傅对随车的一名同事说:“今天出车到现在,还没碰到拿老年证上车的,乘客都挺配合。”王师傅称,两天前他驾车运营过程中,仍有一些乘客上车后出示老年证,对此,他提醒当事人及时办理敬老卡,因为3月1日起老年证不再作为优待凭证。
烟台公交集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敬老卡优待政策执行首日,集团全体管理人员跟车监督新政执行情况,对于仍持老年证上车的乘客,会详细解释相关规定,并提醒他们及早办理敬老卡,以免享受不到优待政策。“从目前的情况看,绝大多数老年乘客都能自觉地刷敬老卡,对于个别带着老年证上车的人,我们在执行新规的同时,耐心向他们解释相关规定。”
在11:30左右,莱山区体育公园公交站点,一辆23路公交车进站,两名老年人上车后主动掏出敬老卡,看着刷卡的乘客,驾驶员李师傅称,几个月前,23路路队便在所有公交车后门上张贴了相关通知,告诉乘客3月1日起老年证不再作为优待凭证,在上午的运营中,尚未遇到持老年证乘车的市民,不过一些乘客对于如今老年证还能享受哪些优惠比较关心。
2013年3月1日,《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老年人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在全市范围内享受本规定各项优待,并享受各县市区不因户籍所在地设定的各项优待”。2016年,烟台市再次发布政策,全市范围内60至64周岁老年人持“敬老卡”可享受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优惠政策。自此,敬老卡开始逐步取代老年证作为乘车优待凭证。
根据相关规定,即日起,老年证除了不能作为乘车优待凭证,持证人仍可在高龄津贴、居家养老、健康医疗、生活缴费、门票减免、法律服务等领域享受诸多优待政策,详情请参照《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