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5 09:25:03
齐鲁网烟台3月5日讯(记者 段瑜 通讯员 姜波)昨天,在市交警四大队违法处理室,孙某因为使用伪造车辆号牌接受罚款和拘留处罚。而让孙某栽跟头的是,他借用朋友的悬挂假车牌的车辆驾驶上路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昨天上午,市交警四大队分控中心通过智慧交通管理云平台发现,一辆涉嫌使用伪造车辆号牌的鲁A32***小型轿车在滨海中路附近行驶。民警立即联系周边执勤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滨海中路黄海路口处将此车拦了下来。
驾驶员是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孙某,民警在对其行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有伪造嫌疑,检查车辆号牌时发现车牌质地较软,无光泽,也有伪造嫌疑。民警联系大队分控中心查询这辆车的识别代码,车牌为浙A9Z***。民警将孙某带至交警四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查询,孙某驾驶的鲁A32***车实际号牌为浙A9Z***,又联系了鲁A32***的车主,他证实这辆车的号牌从未补办过。孙某解释在一个周前,借朋友的车开,朋友给这个车的时候就挂着这个号牌,车上还有行驶证,也没多想。当民警告知鲁A32***的行驶证和号牌都是伪造的,其行为已经构成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时,孙某没想到借朋友车摊上大事了,后悔不已。
按照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记12分,使用伪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罚款2000元,记12分。目前,孙某已经接受罚款4000元,记24分,行政拘留20日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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