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6 09:58:03
齐鲁网烟台3月6日讯(烟台台刘瑞)为保证中小学校教学行为规范有序,近日芝罘区教体局提出7条规定,涉及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等方面。其中,芝罘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高中学生分别不超过7小时、8小时。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芝罘区教体局要求全区各学校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眼下气温日益回升,各学校体育活动时间必须按规定保证。具体包括,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采取措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在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出早操和晨练。
教学管理方面,芝罘区教体局表示,各学校要严格规范考试行为。初、高中每学期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阶段性质量检测。科任教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模块)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自测。考试内容不允许超过课程要求。严禁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同时,严格规范各类竞赛,严禁在义务阶段举办各类学科竞赛。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资料和其它商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质的庆典、开业仪式等活动。
此外,学生用书必须严格管理。各学校须在省教育厅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内选用教学用书,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严禁任何团体、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和学生用品;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不得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利。违规补课也在禁令之中,芝罘区教体局规定,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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