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9 09:45:03
齐鲁网烟台3月9日讯(记者 段瑜 通讯员 姜浩 摄影报道)3月7日,烟台高速交警栖霞大队民警在开展道路巡逻时,发现并查处了两辆严重超长的车辆,及时消除了高速公路安全隐患。
7日上午10时25分,栖霞大队民警在巡逻至沈海高速烟台方向455公里处时,突然发现两辆拉树的重型“巨无霸”车辆正在高速公路的行车道上缓慢行驶。车上装载的风景树的树冠不停摇晃,将车辆尾部的反光标识、刹车灯、车牌号等完全挡住,车尾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后方车辆未能及时发现,极易发生追尾相撞,后果将是不堪设想。见此情形,大队民警立即使用喊话器引导该车从就近的栖霞北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
经过民警询问了解,两辆货车从江苏装载树木后,准备运往大连,要前往烟台港上船,对于车辆超长违法行为他们也心知肚明,只是受经济利益驱使才冒险上路,不料被栖霞大队民警查获。为保证辖区高速公路安全,大队民警要求两车不得上高速行驶,并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采用特殊的措施来进行超限运输作业的车辆,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超限运输许可证明,且车后有醒目警示标志才能上高速行驶。否则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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