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7-04-21 07:35:04
水母网4月21日讯(YMG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守旭 晓东) 19日,在烟台冰轮路与红旗西路交叉口,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查处了一名持C1驾驶证驾驶中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经深入查询,该辆作为单位班车的客车竟然在两年以前就已到了报废期。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对该客车依法进行了强制报废。
4月19日上午10时许,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市郊冰轮路与红旗西路路口进行例行查车,当民警拦下一辆沿冰轮路由南往北行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准备进行检查时,只见该驾驶员神色非常慌张。
“请出示一下你的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向该驾驶员示意道。该驾驶员转头开始在车内找寻证件,这时民警围绕该车查看车辆情况,只见该辆客车车身上喷绘着某某公司的字样,并且民警注意到,该车上除了驾驶员并未载有乘客。找寻了一会儿,该驾驶员终于将驾驶证、行驶证交到民警手中,经民警检查证件发现,该行驶证上登记的该型客车为18座中型普通客车。依照规定,该驾驶员必须持有B1及以上的驾驶证才能驾驶此类客车,而该驾驶员竟然只持有C1驾驶证,怪不得听说民警要检查证件,该驾驶员神色慌张。
经询问,该驾驶员徐某称,他是给位于市郊的一家建筑公司开车的,早晚开班车运送员工,而当日由于送完员工上班后,发现该客车车况有些问题,就准备开到汽修厂去维修一下,没想到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随后,民警将该车及驾驶员带到队上查询详细信息。“经公安网查询,该辆客车竟然在2015年4月30日就已到报废期,而该车不但不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近两年间却仍然在道路上作为单位班车载客行驶,因此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民警向赶来的记者介绍道。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徐某因驾驶报废车、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4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所驾驶的客车也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随后,民警将排查该客车所属企业其他车辆情况,并根据排查结果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从源头杜绝该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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