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2 10:10:05
齐鲁网烟台5月12日讯(蓬莱台 薛佩佩 通讯员 姜红军)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各高中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照学费标准全额免除学费。
蓬莱市认真做好该项政策的落实,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蓬莱市通过各高中学校对所有在校学生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并下发统一格式证明材料模版,让符合申报条件的高中在校学生提交申请以及由民政、残联等相关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学校初审合格后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经蓬莱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2017年春季学期,蓬莱市共免除30名符合条件的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其中,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2人,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21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7人,免收学费合计1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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