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7-07-25 10:38:07
为切实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遏制肆意停放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违法行为,近期在烟台市区交通繁忙、易产生交通拥堵的敏感路段,公安交警部门设置完善了禁停标志、施划了禁停标线,明令禁止车辆停放。为提高遵章守法率,公安交警部门利用高清监控设备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行为的车辆进行抓拍试点工作,目前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在烟台市区已设置或施划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路段,不论驾驶人是否在现场,对违法停车(因路口和路段遇有交通拥堵,等候通行的车辆不抓拍)、在黄色网状线区域内10秒内未驶离的车辆进行监控抓拍,并依法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行为,处200元罚款,记3分。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嘉伟 通讯员 交警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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