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08-10 09:21:08
胶东在线8月10日讯(记者 侯嘉伟)近日,一位烟台男子可算是火遍了朋友圈。他公然辱骂交警,还让他人录制视频转发微信朋友圈。微信的大小聊天群和朋友圈,全在转发他的视频,被不少网友戏称为“嚣张哥”
经查,视频中的男子姜某(男,33岁,牟平区观水镇人),因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后一直心怀不满,遂公然辱骂交警,并让他人拍摄视频转发朋友圈进行传播,以发泄心中怨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8月7日,烟台栖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以寻衅滋事对姜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随后,姜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广播电视台公开向交通民警道歉。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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