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8-10-29 07:40:10
烟台三年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到202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
日前,《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发布。自今年起,烟台将在贫困家庭学生入园、上学、升学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对口帮扶,遴选市派教师赴“332”扶贫工作重点县栖霞、海阳、莱阳开展支教工作,提升当地教育质量。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为保障贫困家庭孩子入园,市教育局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保留必要的保教点或分园,农村幼儿园由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并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扶持计划,对通过县级以上财政、物价、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生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为保障贫困家庭孩子能上学,烟台将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确保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改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方面,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对适龄儿童入学进行摸底排查,做好失学辍学儿童数据信息比对和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烟台提出,三年内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充分考虑交通不便的山区、海岛、库区和人口稀少地区,严格学校撤并程序,视情况适当保留部分设施健全的低年级(小学1-2 年级)教学点。此次发布的《方案》也强调,合理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严格学校撤并,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上学远和上学难失学。
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
贫困家庭孩子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还要保障升学。鉴于此,《方案》指出,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聚焦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精准招生。以市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需要,遴选技术技能性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努力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提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条件。2018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90%以上,2019-2020年继续巩固提高,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与此同时落实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高考专项录取政策。实施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单独招生。逐步提高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比例,2018-2020年,专项计划招生比例扩大20%,形成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
今年起每年争取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贫困地区教育水平的提升,对教师资源配置也提出了一定要求。根据《方案》,三年内,烟台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补充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2018年,完成全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教师轮训。到2020年,完成全部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教学点)校长、教师轮训。同时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待遇。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障乡村教师生活、住宿条件。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自2018年起每年争取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形成长效机制,预留编制和岗位,持续为农村学校补充高素质的全科教师。
对于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方案》要求,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免除学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按实际学费缴纳标准发放学费补助资金;对中等以下教育残疾学生实施“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并根据实际提供交通费和特殊学习用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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