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18-11-29 10:32:11
胶东在线11月29日讯(记者 侯嘉伟)日前,烟台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例行检查时,查处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该三轮车驾驶员看见民警查车突然熄火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查该驾驶员竟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11月27日中午二大队民警在辖区福盈路例行查车,这时一辆三轮摩托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由于多数情况下,摩托车一般存在着手续不全,无牌无证等违法情况。民警刚想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没想到该三轮车意外在远处熄了火,民警判断该三轮摩托车肯定有问题,立即上前对其进行了检查。
民警检查后发现各项证件都很齐全,并没有异常情况,在要将证件还给驾驶员时,突然闻到了一股酒味,民警立即警觉起来,询问驾驶员是否喝酒,该男子丁某先是矢口否认喝酒,但是在民警的严词责问下,男子承认了喝酒的事实。民警将男子带到警车旁做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5mg/100ml,已经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到大队做了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驾驶员丁某27日去位于幸福十村的一个亲戚家里探望,中午午饭时候在这位亲戚家里一块喝了二两白酒及一瓶啤酒,饭后就驾驶摩托三轮车往家走,丁某就住在幸福北路的一个厂区内,距离也不是太远,没想到就在这短短距离里面碰见交警在查车,慌了神导致三轮车熄火被交警查获,心中的懊悔无法形容。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丁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相应的驾驶证也将被一次性记扣12分。
在这里交警也提醒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想着喝的酒少,行驶的距离短,就肆无忌惮的酒后驾车。目前烟台交警正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将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请驾驶员朋友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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