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烟台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法规——《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9月1日起实施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08-31 17:47:08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1日讯 今天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有关情况。《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烟台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13部地方性法规。按照烟台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年内还将制定出台《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迎明在发布会上表示,烟台市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在文明城市创建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市民文明素养和道德水平显著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亟待规范。为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必要制定一部符合地方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为文明行为促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包括总则、基本行为规范、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共五章五十一条,主要有:

坚持法德共治,健全管理机制体制。“法安天下,德润民心”。《条例》规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形成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市、区(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共同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文明行为促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人人有责,人人都应尽责。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明确基本行为规范。《条例》规定,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国家观念,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尊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条例》围绕社会生活中一些突出问题和不文明现象,明确了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绿色健康生活、社区公共文明、家庭文明、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就医、爱护野生动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十个方面、共一百余种基本行为规范。

完善保障措施,弘扬社会正气。《条例》规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青少年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大众传播媒介应当依照规定刊播公益广告等。鼓励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现场救护、无偿献血、全民阅读、“双拥共建”、文明创建等活动,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并对从事或参加相关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严格法律责任,强化法规刚性。《条例》在上位法规定处罚的基础上,加强不文明行为的重点治理,明确对八类公众反响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设定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分别是广场舞扰民、室内装修扰民、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贴广告、乱放烟花爆竹、养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其他的一些禁止性行为,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闯红灯、向车窗外抛掷物品等,若违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王楚齐 王安琪 韩腾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

烟台市民文化节“夏之舞”篇完美收官!

烟台市民文化节“夏之舞”篇完美收官!

6月至8月,“夏之舞”篇章共推出各类文旅活动2200余项,为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活跃城市夜间经济、促进文旅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详细]
齐鲁网 2020-08-28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