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小新闻
2021-05-24 10:02:05
收到劳动仲裁委开庭通知后,当事人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证据和证人,等候按时参加开庭。没料到,裁决书却早于通知开庭日期“出炉”了。5月20日,市民周先生向烟台日报社“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并对劳动仲裁委做出的“缺席裁决”表示质疑。
通知:“2021年7月29日下午9时”开庭
记者了解到,周先生是烟台雅泰汽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公司与一名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该员工向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20年7月15日,我收到一份仲裁开庭通知。通知上写着‘应到时间2021年7月29日下午9时00分’。”周先生告诉记者:“我当时想,怎么会是晚上9点开庭?我又转念一想,可能是受疫情影响,积压的案子比较多,工作人员晚上加班仲裁吧。我对这个盖着大红印章的通知深信不疑。”
接到开庭通知后,周先生就着手准备好证据和联系证人,等着到了时间去开庭。
记者看到这份《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通知写着“应到时间2021年7月29日下午9时00分”。通知“发送时间”一栏空白;发送单位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盖章处“年月日”一栏空白。
该通知备注栏还写着“若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则缺席裁决”。
现实:“2020年7月29日”已经缺席裁决
正在等候到时开庭的周先生怎么也没想到,2020年9月23日,他收到了一份《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仲裁委在烟台雅泰汽修有限公司没有到庭情况下,做出缺席裁决。
“我收到这个裁决书,顿时就懵了!这怎么可能?通知开庭时间还不到,怎么就开庭了?这裁决书不会是假的吧?”周先生和公司其他负责人赶到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想找工作人员问个缘由。“到了开庭通知写的地址‘芝罘区华茂街30号三楼’,里面关着门不让进,在外面打听姓孟的书记员,人不在。也没有给任何联系方式。”周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在《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烟芝劳人仲案字(2019)第1914号》中写着: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因为被申请人缺席无法调解,缺席裁决。裁决书落款时间为“二0二0年七月二十九日”。
困扰:程序不被认可,裁决结果却已生效
“最近,我接到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打来的电话,说要对裁决结果进行执行。我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不到开庭时间,我们还在等着届时出庭提供证据,裁决书就出来了?这样的裁决结果对我们公司不公平。我向法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周先生说:“执行法官听了我的诉说后,也感到对程序颠倒很不理解。并表示要向上级汇报此事。”
“我们公司和这名员工存在劳动争议,在仲裁开庭时,双方都会提交各自证据。可是,因为通知我们公司的开庭时间还不到,就给我们来个缺席裁决,我们准备的证据都没能提交,这裁决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周先生说:“对这次裁决结果,我们不认可。出现这么荒唐的情况,是否涉嫌有人暗箱操作?程序都出了问题,结果怎么让人信服?”
采访中,记者试图联系相关仲裁人员未果。
周先生表示,要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此事进展,“烟台民意通”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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