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7-20 09:51: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0日讯 日前,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停放车辆专项行动。
该行动要求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在公共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禁止任何车辆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门市门前(未施划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停放。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取证、监控抓拍等方式固定违法证据,并依法处罚;对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谭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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