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0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获悉,因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交通警察支队勤务辅警、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职位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放宽至30周岁;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警犬训导员职位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或有犬类训导资质的放宽至30周岁;机场分局勤务辅警职位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交通警察支队勤务辅警、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职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机场分局勤务辅警职位、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警犬训导员职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及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辞去本市辖区内警务辅助工作后未满6个月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