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10 09:15:04
齐鲁网烟台4月9日讯(记者 姜燕 通讯员 陈磊)烟台市各级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8725平方公里下降到5037平方公里,下降了42.3%;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63.5%下降到36.3%,水土保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烟台市地处山东半岛低山丘陵区,受地形、降雨、植被等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的影响,水土流失比较严重。为此,烟台市实行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业措施紧密结合,建立起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烟台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已累计治理小流域180余条,完成治理面积7000多平方公里,兴建各类水保工程2.6万座,年可增加水源涵养量0.84亿立方米。为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烟台市政府重点实施了三年大造林工程和三年水系绿化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0多万亩,使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904.3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3.1%,基本形成了以山系绿化为支撑,路网、河网、农田林网绿化为框架,城市和村镇绿化为节点的现代林业生态体系,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改善了人居环境。
改善水土流失,防治结合才是更有效途径。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生态修复和监督管理,烟台市对森林植被较好、水土流失相对较轻的河流源头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实施封育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的水土保持措施,增强生态防护功能。据介绍,近些年,烟台市年均实施封山育林面积110多万亩,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数量分别达到20处、21处和12处,总面积达326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5.8%,实现了对自然资源的永续保护和利用。此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发生。
同时,烟台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灵活机制,以各级财政资金为引导,整合林业、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涉农资金,并积极引导企业、大户、联户等资金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目前全市承包治理“四荒”农户已发展到2.7万多户,其中投资百万元以上的大户36户,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65亿元,完成治理面积1.54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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