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7-04-27 07:14:04
水母网4月27日讯(YMG记者 宋晓娜)记者昨日获悉,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承接落实省政府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决定,削减市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24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3项;承接省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2项、行政强制6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通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委托实施的事项,受托机关要严格负责,切实加强监管。各县市区要及时制定承接方案,做好承接工作,对应相关事项的管理决定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衔接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审改办。
记者注意到,本次承接省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11项。包括规模以上燃气经营许可,原实施机关省住建厅,现由市城管局承接,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代管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
“供热规模80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经营许可”原实施机关省住建厅,现由市城管局承接,并列入行政许可事项“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广告发布设立登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以及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原实施机关省工商局,现由市工商局承接。
承接其他行政权力有2项。其中,规模以上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原实施机关省住建厅,现由市城管局承接;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原实施机关省食药监局,现由市食药监局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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