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14 23:12:08
齐鲁网8月14日讯(记者 王春令)记者14日从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获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于9日印发《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同意烟台市拟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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