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23 10:41:08
齐鲁网烟台8月23日讯(烟台台 姜燕 通讯员 毛春锋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工作的通知》,烟台市相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工作机制,对烟台市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烟台市运管处将逐级上报至交通运输部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系统以及35家部门,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据介绍,烟台市即将展开的联合惩戒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此前,交通运输部于今年1月17日印发了《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予以界定,明确了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的10种情形。
其中包括货运车辆、道路运输企业以及驾驶员等涉及行业的方方面面均有具体情形的考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相关责任主体即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烟台市相关部门已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制定工作流程。据介绍,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交通运输部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名单报送系统逐级上报,最终由交通运输部将失信的企业、人员、车辆等名单抄送其余35家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具体惩戒措施有“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方面,包括依法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限制企业经营的审慎性参考;依法限制取得生产许可,对失信当事人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依法予以限制;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依法限制参与工程等招投标,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失信当事人参与投标活动;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供新增项目核准时审慎性参考,为失信当事人新增项目的核准提供审慎性参考。
联合惩戒还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包括:加强货车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重点货源单位监管,对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进行排查,加强上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在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的监管;在货运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高速公路入口处等重要路段和节点,加强对失信当事人超限超载情况的重点监测,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和上桥行使;供驾驶证审验换发时参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供保险费率厘定时审慎性参考,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办理超限超载车辆运输保险业务及厘定相关费率的参考,对其采取提高费率、实行最高费率或增加风险费率、附加条款等措施;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将失信当事人的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融资授信的参考,进行必要限制;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对失信当事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从严予以审核;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对违反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被交通运输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失信当事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推送,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包括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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