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12 22:15:09
齐鲁网烟台9月12日讯(记者 张泉邦 董睿卓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人行道上停满了车,老人孩子走起来很不方便,还要绕到机动车道路上穿过。”近日,不少市民向市交警部门反映,烟台市区道路两侧尤其是人行道板上存在乱停车现象,个别单位还将公共道路资源占为己有,不仅影响行人通行,也与烟台文明城市的形象不相符合。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将严查人行道板上乱停车问题,整治机动车任性开上马路牙子违停的问题。
烟台市中心区人行道板被机动车霸占
接到市民投诉,记者对烟台市中心区道路两侧人行道板被机动车占据的情况进行了探访。在南通路东段,记者看到路边的人行道板被多辆机动车占据,两辆车一左一右将整条路占据,仅仅留下了中央的一条盲道供行人通过。一名老人带着孩子只能侧身通过,显得十分拥挤。
而在另外一处人行道板上,一辆机动车干脆骑上了马路牙子,前轮在马路牙子上,后轮在机动车道路上,显得十分不协调。
在西南河万达周边,记者同样看到了类似的问题。一排机动车整齐的停放在人行道板上,而就在旁边不到一米之隔的距离外,就是万达的停车场。停车场内的空余车位很多十分富余,而这些机动车却偏偏停在人行道板上。“就是为了省几块钱的停车费,还图方便开下马路牙子就能走,这才停在外面。”一名司机告诉记者。
同样在滨海路上,一些司机为了图一时方便将机动车直接开上马路牙子。“我们行人无路可走,都被轿车占据成了停车位,有时候路窄的地方只能把孩子推下台阶走机动车道路,然后再返回人行道板上,很不方便。”一位大娘告诉记者。
这样的问题在市中心区人流聚集的商圈以及海边等地方尤为突出。
占用人行道板停车按照违停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行道作为市民公共资源应有全体市民共享,而在一些路段,个别商贩公司企业将门前的人行道板当成了“私有财产”。在西南河一家银行门前,一些人行道板上被喷上了某银行专用车位的字样,十分扎眼。
在一处可供行人通行的较低的道板处,一家商户为了自己上马路牙子停车方便,将一辆自行车和两个锥形桶挡在此处,禁止他人占用,公共人行道板赫然成了自家的停车位。
占据人行道板不仅影响了行人的通行和城市秩序,还严重破坏了公共设施。在一些长期被占用的人行道板上,记者看到部分道板已经破碎严重。
烟台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因此,如果在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上停车,或者在人行道上非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停车,都属于违法停车。
下一步,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烟台市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将对市中心区商圈、学校、海边景区等重点路段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治,凡是占用人行道板的机动车,无论是否压盲道,一律按照违法停车处罚。“罚款不是目的,主要是引导规范市民文明、有秩序停放车辆,为全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的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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