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YMG
2018-04-11 09:40:04
去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烟台市列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的10个城市之一,围绕更好地延续烟台历史文脉和传统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加快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建设,全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着力完成朝阳街和所城里两个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与利用、历史建筑建档挂牌以及构建完善的保护利用机制等重点任务,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烟台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按照工作计划,年内我市启动两个历史街区修缮建设工作,先期开展朝阳街、所城里大街等主街两侧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主要将扎实做好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景观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街区外围适应性改造,完成两个历史街区及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任务。
A:全面开展市区历史建筑测绘和建档。我市将对市区所有省市级优秀历史建筑进行详细测绘,包括34处(81组)山东省优秀历史建筑和27处烟台市历史建筑,绘制完成建筑平立剖面图,编制形成《烟台市区历史建筑测绘图册》;完善历史建筑档案登记材料,包括完善历史沿革、建筑特色、传统格局、建筑照片等内容,建立历史建筑登记表,全面完成省市级历史建筑建档工作;进一步搜集汇总、提炼整理历史建筑资料,编制《烟台市区历史建筑》书籍。计划上半年完成建筑测绘建档招标任务书制定和招标工作,年底前完成建筑测绘和档案整理,形成《烟台市区历史建筑》初稿。
B:成立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我市将提请市政府成立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委员由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上半年拟定委员会职责和委员名单草案,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C:研究起草《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围绕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制度建设,全面加强调研论证,研究起草《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计划年底前完成《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调研和起草工作。(YMG记者 邹春霞)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