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8-07-04 07:41:07
第七届烟台市市长质量奖开始申报
已获过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可重复申报;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不能同时申报
水母网7月4日讯(YMG记者 陆启飞 通讯员 莫言) 日前,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七届烟台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可以开始着手申报提交相应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市长质量奖的单位,要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且业务正常运行5年以上;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此外,要求其近3年内无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无不良信贷记录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则要符合从事或涉及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所属的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条件。
在评选方面,将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单位,以及质量提升成效明显的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传统产业单位参评。鼓励源自烟台,可以促进形成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促进集中优质资源,加快形成产业规模效益和特色品牌优势,全面提升产业、区域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大集团参评。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参评。
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和个人,不可重复申报。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不能同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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