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21-05-20 10:10:05
水母网5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修齐 通讯员 孙洪安)日前,记者从烟台市2021年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获悉,今年5月至11月我市多部门将以11个群众生活消费相关领域为重点,解决消费重点突出问题,打造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到2021年年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参与单位目标总数达到70万家以上,力争活跃市场主体覆盖率达到100%;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2万家;日常消费集中场所全部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达到1.2万家。
在日用消费品领域,我市将开展“放心消费进万企”活动,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行动,实现日用消费品经营场所放心消费承诺全覆盖。加强线下线上一体化监管,将放心消费创建从线下向线上延伸,指导电商企业及电视购物经营者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线下经营者主动承诺7日无理由退货。“舌尖上的安全”同样不容忽视,在食品消费领域,监管部门将强化对重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重点解决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积极培育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美食城和餐饮店等,争创“食安山东”食品安全示范品牌。物业和装修服务是居民安稳生活的保障,监管部门将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加强对装饰装修和建材家居商品质量监管,重点解决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材料、重复计价、偷工减料等突出问题。
保障交通消费,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汽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监督机动车维修企业不使用假冒伪劣机动车配件。我市将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加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投诉举报受理。依法依规对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管,重点解决不公平合同条款、违反合同约定、不合理低价游、擅自变更行程、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超时营业等问题,依照国家标准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市场主体进行服务标准指导。
除基本日常消费保障外,在医疗、教育、电信、快递、金融、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均有保障措施。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治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利用新闻、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行为。在教育培训方面,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各类教育培训行业监管,严禁教育培训机构无资质办学。重点解决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违规预收高额学费、不按约定履行教育培训合同、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等突出问题。针对电信领域出现的问题,我市开展电信领域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乱收费多收费和不告知收费等突出问题,开展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明星班组评选活动。关于快递消费领域,将不断开展快递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鼓励督导企业提升存放寄递服务水平,重点解决违法提供用户信息、违反快递服务标准、快件延误或损毁、未公示服务承诺事项、未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签订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突出问题。
在居民关心的公共服务领域里,我市将加强供气、供水、供电、供热等公共服务业诚信经营教育,定期开展公共服务业消费维权调查研究,强化结果发布,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在金融消费上,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大对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力度,规范受理、依法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及时便捷化解金融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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