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晚报
2021-10-10 14:19:10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盖鹏 吕金滙)记者从解读《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合法的宅基地中已有90%以上拥有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等权属证书。
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于振海介绍,我市农村住宅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各区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目前,我市合法的宅基地中已有90%以上拥有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证等权属证书,达到省自然资源厅对农村住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数量要求。今后将根据宅基地的日常动态变化依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办理农村住宅不动产权证的农民,可以携带宅基地审批材料、房屋符合规划的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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