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日讯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估合格名单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5号),公布了全国98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为考核评估合格项目。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的莱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承担的烟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标准化试点名列其中。
两个项目为2021年3月12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立项的国家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试点建设以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运用标准化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模式。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解决检察机关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案件管理服务标准不精细不统一的问题,提炼具有通用性、基础性的案件管理服务标准,为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案件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莱州实践”和贡献“莱州智慧”。
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立足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职能,编制了涉及综合管理、业务流程、岗位职责三大版块的全链条、全领域的标准体系,打造起集中统一、标准规范、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了众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工作模式。
下一步,烟台市将持续推动标准化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应用和实施,充分聚焦“标准引领城市发展,标准创造美好生活”效应,积极探索“标准化+”工作模式,不断拓展标准化工作领域,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在烟台市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带动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