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1-06 11:28:01
齐鲁网烟台1月6日讯(龙口台 曲林 通讯员 高岩)日前,记者从龙口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一个医疗年度内,符合补偿条件的职工最高可获补偿款20万元。
据了解,2017年补偿标准如下: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大病保险资金的补偿最高20万元。
目前,龙口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最高支付18.5万元;大额救助金最高支付40万元;大病保险补偿最高补偿20万元;一个医疗年度职工总报销额最高可达78.5万元。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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