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YMG
2017-11-01 17:32:11
10月30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港航管理部门获悉,即日起至明年4月30日,烟台开发区水域所有旅游船舶将进入季节性停航期,停止一切营运活动。
据开发区港航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进入秋冬季节,冷空气活动逐渐加强,开发区临边海域大风大雾巨浪等恶劣天气逐步增多,对旅游船舶进行安全的经营活动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为保障旅游船行业的健康发展,开发区规定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为船舶营运期,其他任何时间旅游船舶不得出海经营。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停航期的一切海上非法营运活动。”开发区港航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严格要求旅游船公司在停航期做好相关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好职责,保障好经营主体的财产安全,做好船舶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明年顺利复航。”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在停航期间违规营运旅游船的,将按照《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进行查处。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