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YMG
2017-11-25 12:35:11
近日,栖霞市一位爱心人士隋先生因患病离世,捐献了遗体和角膜,栖霞市红十字会完成老人最后遗愿。截至目前,全市实现器官捐献100多例、角膜捐献64例(今年10例);接收遗体捐献67例(今年8例)。
隋先生是一位爱心商人,一直以来,在经商的同时不忘爱心奉献,回馈社会。在国家发生灾害时,第一个到相关部门捐款。近年来,老人深受疾病折磨,弥留之际向家人道出捐献的意愿。老人的儿子联系到栖霞市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派专人到老人家里办理了手续。老人的家人们境界较高,支持老人捐献并协助红十字会办理相关事宜。11月5日,正值周日,栖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得知老人离世消息,第一时间联系滨州医学院和省眼库,于下午3时同家属一起向老人遗体告别后,完成老人捐献的遗愿。
栖霞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称,诚信为商,正直为人,奉献为众,这是老人一生的光辉写照。希望老人的言行举止能够感染更多的人,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参加到回馈社会的队伍中来。截止到目前,今年栖霞市红十字会已经完成3例角膜捐献,4例遗体捐献,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
我市今年已完成角膜捐献10例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我市2000年开展第一例角膜捐献,2010年开始器官捐献试点,全省首批试点医院11家,烟台市就有两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和解放军107医院。试点后,我市的捐献氛围非常热烈,截至目前,全市实现器官捐献100多例、角膜捐献64例(今年10例);接收遗体捐献67例(今年8例)。营造了“社会赞誉、单位支持、亲人荣耀”的捐献氛围。
“遗体捐献者把自己奉献给需要的人和医学事业,这是高尚、体面、有尊严的举动。”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尹涛称,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遗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根据国际医学惯例,遗体捐献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遗体本身,指将遗体用于医学机构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二是肝脏、肾脏、心脏等人体器官的捐献;三是角膜、皮肤、骨骼、神经等身体组织的捐献。器官捐献者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YMG记者 刘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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