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7-12-08 09:56:12
我市已建成67家“妈妈小屋”
为一线女职工提供哺乳休息场所
11月27日,在招远市总工会的指导下,招远一家单位的“爱心妈妈小屋”顺利通过了实地考察验收,并授予“爱心妈妈小屋”专属铭牌。这样的“妈妈小屋”,在机场、车站、码头、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67家,准备检查验收的还有83家。
“爱心妈妈小屋”以温馨的粉色为主,配备了双人沙发、电冰箱、饮水器、消毒器、收纳柜等设施,同时还有储奶袋、婴儿柔湿巾、消毒棉、手机充电器等小物件,能够满足哺乳女性的各种需求,同时还为她们提供了一个私密、干净、舒适的休息场所……
私密遮挡帘内舒适的沙发、木质婴儿床、微波炉、冷藏柜、爱心百宝箱和婴儿健康护理资料架,温馨动听的音乐……这是山东烟台汽车西站“妈妈小屋”建设示范点内的陈设。
记者了解到,全市67家分布在不同地方,已经投入使用的“妈妈小屋”,装修、设置虽然不尽相同,但都非常温馨。这是烟台市总工会帮助女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暖心工程,把对员工的关爱,扎扎实实落到了实处。
据了解,烟台市总工会推行“妈妈小屋”建设,设立专项资金加强标准化运作,提出到2018年底,在全市有需求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实现“妈妈小屋”标准化建设基本覆盖,推动全社会呵护、关心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今年的“妈妈小屋”建设坚持公共场所优先,将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公园、便民服务大厅等处作为重点,指导建立对内对外双向服务的“妈妈小屋”,既服务于本单位女职工,也面向有需求的社会人士。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已建成25家“妈妈小屋”,单位内设的“妈妈小屋”已建成42家,全部为育龄女职工百人以上的实体企业。
市总工会给予“妈妈小屋”建设单位一定补贴,对“标准型”小屋每家补贴6000元,“舒适型”小屋每家补贴1万元,并配发统一的牌匾和宣传板。市总工会每年将在正式开放使用、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温馨的“妈妈小屋”中评选命名一批“示范小屋”。(YMG记者 曲彩云 通讯员 邱春波 杜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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