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8-05-05 09:43:05
水母网5月5日讯(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陈佳)5月4日,烟台开发区警方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侮辱他人网民。
4月29日,网民徐某在“新浪微博”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的消防战士和北京人,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烟台开发区警方接到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民警确定徐某今年24岁,黑龙江来烟务工,网名“北京人都是**”,住开发区某小区。将其传唤到案后,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徐某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徐某因寻衅滋事被烟台开发区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言行负责,在表达意见时应理性平和,不应采取侮辱谩骂等违法方式吸引眼球。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抵制“地域黑”言论,共同创建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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