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开发区公安
2018-11-14 14:28:11
2018年11月1日下午17时39分,开发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市民张某报案称,自己停放在某店门前非机动车道上的爱玛电动车被盗了。
金桥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现场了解情况得知,报案人张某系销售店员工,当天下午14时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17时下班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于是拨打110报警。张某表示自己急于上班,已经记不清当时电动车是否上锁。
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了勘查。经侦查发现,当天下午15时许,一个身着红色冲锋衣的男子形迹可疑,当时嫌疑男子在店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来回走动,逗留很长时间,随后该男子骑着报案人的电动车向西离去,一直向西骑行后消失在夜幕中(当天阴天)。
11月2日清晨,金桥派出所民警根据之前追踪到的嫌疑人轨迹,进行实地摸排走访。当追踪到上海大街某公司时,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有一名体貌特征与盗窃电动车嫌疑人极为相似的男子。民警对该男子随即展开盘问,得知该男子名叫盛某某,盛某某对他在开发区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时他看到有一辆插着钥匙的电动车,四周也没有人,就想把电动车占为己有,骑上电动车就跑了,最后,把电动车停放在公司院内的停车棚内。
经过民警依法对盛某某宿舍进行搜查,找到了其作案时穿的红色冲锋衣以及被盗电动车钥匙,盛某某涉嫌盗窃电动车证据确凿。盛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民警仅用了10小时就将案件侦破,电动车及时返还给失主张某,张某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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