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
2018-11-29 07:35:11
水母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任厚庆 YMG记者 侯召溪)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实行直管公房租赁价格动态调整。
直管公房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管理机构与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承租使用。对存在转租转借、损坏房屋结构和设施、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租赁期满未签订租赁协议以及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管理机构有权终止租赁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
管理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使用管理,为确保房屋住用安全,定期对房屋使用状况进行普查,掌握房屋完好情况,并根据我市季节特点做好防风、防汛等工作。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应积极配合管理机构做好日常查勘养护工作。
实行直管公房租赁价格动态调整。为理顺直管公房租赁价格调整体制,直管公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屋状况、所处地段以及房屋租赁市场状况实行动态调整。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