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8-12-11 08:04:12
水母网12月11日讯(YMG记者)芝罘区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全覆盖教育资助体系。今年,该区财政局拨付各类助学金约530万元,惠及学生近万人次。
芝罘区自2011年秋季学期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对普惠性幼儿园中3-5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积极做好义务段学生资助工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对义务段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完善中职助学金制度。中职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确定。
芝罘区财政局严把资金审核关,根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发放手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助学金的发放实行统一管理,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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