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2日讯 当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了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有一种情况,很多驾驶人容易忽略,那就是“隔夜酒驾”。近日,在烟台高速上多名驾驶人因“隔夜酒驾”被查处。
喝酒到凌晨,18个小时后开车被查仍是酒驾
近日晚20时左右,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民警在杜家疃收费站对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进行酒精检测时,驾驶员李某语气坚定声称自己一天都滴酒未沾,自己刚刚就在车上吃了一点樱桃。
然而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原来,李某昨晚喝的较多、时间较长一直持续到午夜12点左右,且大多是高浓度白酒,加之自身体内的酒精分解较慢,导致虽过了18个小时体内酒精未完全分解,开车仍然属于酒驾。
最终民警依法对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样是酒驾!同样喝到深夜!难兄难弟同时被查获
6月18日上午,莱州大队民警在莱州收费站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由于车窗玻璃开着,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据驾驶员交代,自己跟朋友从17日夜间一直饮酒至18日凌晨两点左右,睡了几个小时之后以为醒酒了,由于着急去外地办事,便没有考虑那么多,径直开车上了高速,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
半小时后,另外一名驾驶员也在莱州收费站被民警查处,巧合的是,这位驾驶员也是从17日夜间一直饮酒至18日凌晨两点,也是着急办事才上的高速,就连检测数值也相差无几,这名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两人同样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想着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应该没事
6月21日上午,栖霞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栖霞收费站依法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驾驶员面色红润,眼带血丝。民警随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4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驾驶员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喝了不少酒,第二天准备驾车回家,想着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应该没事,没想到一上高速就被民警查处。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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