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9日讯 3月19日,记者从龙口市公安局获悉,邵某某、张某某因散布涉疫谣言,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3月16日,邵某某利用手机在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并附“龙口封城”的不实言论;3月17日,张某某利用手机在某微信群内,发布“龙口有一例确诊的”不实言论,该二人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龙口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邵某某、张某某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或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心战疫,守护家园!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