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18 14:13:03
齐鲁网烟台3月18日讯(记者 姜燕 通讯员 芝公宣) 明明是对外出租的公寓,却从事着旅馆的相关业务,3月16日,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南大街派出所联合对辖区公寓式住宅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辖区一公寓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公寓被停业整顿,法人代表被芝罘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
16日,芝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南大街派出所联合行动,对辖区公寓式住宅进行突击检查,在一公寓的交易记录中民警发现了疑点,这个公寓的入住押金单上有日租和短租客人押金记录,遂将该公寓法人梅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梅某,辽宁人,公寓是2016年年底转让给梅某的。面对民警掌握的交易记录,梅某交代了明知公寓是提供长期房间出租的,但是为了经济利益,她在只是变更营业执照名称为“某某宾馆”,并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偷偷地从事旅馆业的相关业务。
目前,梅某被芝罘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
针对这一问题,南大街派出所3月17日立即召开辖区公寓治安管理会,组织业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法》,并通报了这起案件,希望业户以此为戒,合法、合规从事公寓出租业务,公寓的经营性质为房屋租赁,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日租、短租,最后还与业户签订了《南大街派出所公寓治安管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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