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母网
2018-04-30 13:01:04
水母网4月30日讯 (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于心毅)近年来,暴力抗法、袭警辱警等案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轻则无理取闹、拒不配合,重则采用暴力手段侵犯执法人员。这些行为挑战了法律底线和权威,造成了恶劣影响。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精准打击,近5年时间,蓬莱市人民检察院共批捕20名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
2018年3月17日14时许,蓬莱海港边防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渤海尚都南门某超市内有人滋事。经查,犯罪嫌疑人田某当初在小区捡到一只小猫没有时间照看,就把小猫寄放在某超市内,由超市夫妻两人帮忙抚养。现在小猫变成了大猫,犯罪嫌疑人田某想要回这只猫,过程中与超市老板王某发生了争执,期间两人有肢体上的推搡。
民警本着调解的原则,对田某和王某双方进行调解。犯罪嫌疑人田某当时浑身酒气,且对待民警的询问存在强烈抵触情绪。民警向田某出示工作证件要求配合执法工作,田某不但不配合工作,而且多次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挑衅、辱骂。民警始终保持冷静和克制的状态对其进行劝说,谁知犯罪嫌疑人不但没有收敛,竟然拿起超市的一把卖肉的菜刀砍向民警,随后民警果断将其制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因妨害公务罪已被蓬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无独有偶。前不久蓬莱某小区两家邻居之间发生矛盾。同样是海港边防派出所出警,一方当事人也是喝完酒,并对民警进行推搡辱骂,并持菜刀、匕首威胁民警。犯罪嫌疑人也因妨害公务罪被蓬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蓬莱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两起妨害公务犯罪都是当事人酒后发生的,事后当事人都表示十分后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公务活动是保障活动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福祉、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一环。而这些管理活动通常都是通过国家机关等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来实现的。因此,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必然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和破坏,此罪名不仅单纯保护个人,实际上保护的是社会秩序,保护的是国家机关的尊严,最终造福的还是咱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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