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2019-08-24 09:51:08
在今年“两会”上,烟台市政协委员赵燮建议,加快盘活烟台农村闲散土地,通过乡村旅游、田园养老、乡村民宿等方式向旅游、康养转型。记者从烟台市政协获悉,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进行了提案答复。
提案答复中表示,结合烟台实际工作需要,该局下发了《关于增加农村闲散土地专项调查的通知》(烟国土调查办发〔2019〕4 号),将农村闲散土地调查工作列入了《山东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中的一项专项用地调查,通过三调摸清全市农村闲散土地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建立农村闲散土地专项调查图层。
依据三调专项调查成果及农村闲散土地现状,依法调整修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在此基础上,引导土地空间资源要素重新配置,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编制实施方案。
答复中指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烟台将按照要求,每年完成农村闲散土地盘活总量的20%以上,3-5年全面盘活。
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政策上,烟台将根据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的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任务,经营性房地产、商业等用地及符合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未批先建用地(除公益、基础设施外),原则上安排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挖潜指标。县(市、区)范围内没有挖潜指标的,按照《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从省级扶贫及黄河滩区迁建等65个县(市、区)有偿调剂使用。
烟台还将根据农村闲散土地情况,将盘活利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烟台将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对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记者了解到,在闲散土地用途上,根据政策要求,闲散土地盘活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旅游休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可用于文化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记者邹春霞 通讯员任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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