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4-08 18:33:04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8日讯 对公账户本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但有人却在网上公开兜售,卖给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逐渐形成了一条网络黑色、灰色产业链条。
今年以来,烟台反诈中心在力保疫情防护工作前提下,立足本地,主动经营,以超强措施对烟台市从事银行账户黑灰产犯罪团伙掀起强大打击攻势。
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破获(带破)案件数389起,查获对公账户290余套,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从源头切断支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发展的银行账户黑灰产业链条,取得明显成效。
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反诈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开展线索梳理核查和落地抓捕工作。对具备团伙性质的由烟台市反诈中心牵头进行统一打击,其中,芝罘分局根据反诈中心推送的线索,迅速抓获以尹某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2019年以来尹某与“合伙人”郑某在青岛、烟台注册多家公司,办理对公账户,并把这些对公账户进行买卖,而这些对公账户的“买家”就用这些账户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已达100余万元。
按照专项行动中“断资金”任务要求,烟台市反诈中心联合海阳市局快速侦破“3.05”专案,期间,专案组在多地对该团伙进行集中收网,一举抓获嫌疑人34名,扣押涉案银行卡400余张,彻底铲除了这一盘踞于烟台市的犯罪团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第9条规定,对行动中查处的涉及买卖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已梳理上报国务院联席办惩戒人员21人,将21人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意味着这21人五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警方正告:
依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账户违法犯罪。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闪电新闻记者 冯尚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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