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8日讯 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中有一句名言:“窃书不算偷”,孔乙己为了掩盖内心的尴尬,狡辩说“窃书不算偷窃行为”。而烟台莱阳的于某和孔乙己差不多,他明明偷了一辆电动车,却非说是骑的,而不是偷的。
近日,莱阳一位市民在市场买菜时,将电动车停在路边,一扭头的工夫,电动车竟然不见了。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展开研判,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有作案嫌疑。距离案发仅仅3个小时,民警就找到了嫌疑人的落脚点。
嫌疑人于某当场落网,民警在出租屋内找到了被盗的电动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发生在今年5月14日的一起电动三轮车被盗案也是于某所为。
嫌疑人于某50岁,有过多次盗窃前科。平时没有什么正当职业,整天靠烟酒度日,就在民警抓获他的当天早晨,他还喝了一斤白酒。目前,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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