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6日讯 记者从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悉,4月26日起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烟台市行政复议中心将调整线下业务办理模式,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选择网上预约、邮寄、电话预约(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非必要暂时不到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烟台市行政复议中心线下办理业务,避免人员聚集。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两种方式申请行政复议:一是可以通过烟台市司法局官网网上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是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A座326室。
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等原因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对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实行以书面审理为主,复议工作人员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主动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请予配合。当事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市司法局将按规定予以中止,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利。
确需到大厅办理业务的,需提前电话预约并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根据业务办理需求提前拨打相应预约电话进行预约,约定好到大厅时间,到大厅时主动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扫场所码,出示行程卡进行登记。在大厅办业务期间时,请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即办即走,避免停留和人员聚集。为了保障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办理相关人员如有身体不适的,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咨询电话:12348
法律援助预约电话:
0535-6250596,0535-6281396
行政复议咨询电话:
0535-6202601,0535-663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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