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小新闻
2022-09-29 16:34:09
(通讯员:李誉)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区域评估”模式,变“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奠定“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基础。
推行区域评估,实现审批前零费用。科学选定评估地块。根据各类园区现状,优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产业集中、成片开发、企业尚未入驻的园区,经综合研判,确定将占地面积6000亩的招远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作为本次区域评估地块。创新“138区域评”服务模式。即按照应评尽评、客观合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评估方案,对1个区域评估地块,无需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文物影响、地震安全性等3个事项区域评估报告,仅需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水土保持、防洪影响、交通影响、雷电灾害风险、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资源论证等8个事项区域化整体评估报告。共享共用评价成果。设置入驻项目负面清单,对清单外的项目实施承诺制或备案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及时发布和解读区域评估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在网站进行公布。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企业不仅可以直接获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2项评估成果,用以办理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而且可以承诺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9项审批事项。同时,入驻企业可直接使用区域评成果,无需再次单独开展相关事项的评估,实现了“审批前零费用”,真正做到评价成果共享共用。
优化运作流程,确保高质高效推行。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了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应急、水务等11家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区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方便企业加速项目落地”为目标,梳理优化办理流程,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审管并进。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加强区域评估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开展区域评估评审后监管不放松、不缺位,相关工作标准不降低。同时做好项目策划生成后建设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强化工作保障,共享评估成果。评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区域评估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予以保障,评估费用由原来企业单独评估的每亩近3000余元降为每亩500余元,每亩节约了2500余元。评估成果作为园区发展的重要依据。未来区域内投资项目都可以无偿共享共用,为入驻企业提供了极大便利,进一步增强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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