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胶东在线
2021-06-02 09:45:06
“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并审结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63件,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4403件。”6月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同民通报2020年度烟台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情况。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同民
李同民还表示,2020年,在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烟台法院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及“寓教于审”的工作方针,公正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其中,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法官审理未成年人案件,选任妇联、教育等部门中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人员担任陪审员,采用圆桌审判方式,营造平和、宽松的庭审环境,将庭审过程变成寓教于审的课堂。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通报了3起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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